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的规定,漳州神舟造船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使用漳浦县赤湖镇亭里村附近1.3390公顷海域(其中: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0.1769公顷;透水性构筑物用海0.0909公顷;港池及保护带用海1.0712公顷),用于漳州神舟造船工业有限公司游艇下水区工程建设,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(闽政文﹝2009﹞306号),并依法办理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,领取了《海域使用权证书》(国海证093570043号),取得海域使用权,现予以公告。
二○○九年十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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